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5:21:00

2010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实务第七章考点知识:转递物品的处理

转递物品的处理
    游客要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帮助其向有关部门或亲友转递物品时,导游人员应视具体情况按相应规定和手续办理。
    一般情况下,导游人员应建议游客将物品亲手交给或邮寄给接收部门或接收人,若确有困难可予以协助。转递物品尤其是转递重要物品,或向外国驻华使、领馆转递物品,手续要完备。
    导游人员协助时,须问清转递的是何种物品。若是应交税物品,应促其纳税。若是贵重物品,导游人员一般要婉拒,无法推托时,要请游客书写委托书,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并当面点清,签字并留下详细通讯地址;接收入收到物品后要写收条并签字盖章;导游人员将委托书和收条一并交旅行社保管。
    游客要求转递的物品中若有食品,导游人员应婉言拒绝,请其自行处理。外国游客要求导游人员帮助将物品转递给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导游人员应建议其自行办理,但可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游客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去送,导游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并向旅行社领导请示,将转递物品交旅行社,由其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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