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1-29 18:35:31

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29

无权代理
  1.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无权代理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无合法授权的“代理”。
  (2)越权“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2.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2)“被代理人”的拒绝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造价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知识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