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6 15:02:47

2011土地估价师—市场比较法(2)

  2、因素选择
  估价时选择的比较因素,应包括影响地价的全部主要因素,主要是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以上因素 要与报告第二部分分析 的地价影响因素对应,不得漏掉重要因素,必要时应说明进行因素选择的依据。
  选择因素的原则:
  ①结合待估宗地所处区位及用途选择因素,用途不同影响地区地价的因素有差异,且影响程度不同。类型不一致,应进行交易类型的修正(除抵押评估外,一般不选择抵押实例)。
  ④ 成交日与待估宗地的估价期日应接近。
  ②选择地价影响因素时要全面分析,不要漏掉重要影响因素,且选择因素要与报告第二部分分析的地价影响因素对应,必要时应说明进行因素选择的依据。
  因素选择正常情况下选如下因素,特殊情况相应增删因素:
  ⒈交易日期(必选)
  ⒉交易情况(必选)
  ⒊交易类型(必选)
  ⒋土地使用年限(必选)
  ⒌区域因素
  A基础设施善(用几通一平反映)
  B商业繁华度(商业用地选用与城市中心、商业中心距离远近反映)
  C对外交通便捷度(用距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距离来反映)
  D道路通达度(用道路类型、宽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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