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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7 13:16:59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6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
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优点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缩短建设周期
有利于投资控制,但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缺点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难度一般较大
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质量控制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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