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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法规]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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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13: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

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优点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缩短建设周期

有利于投资控制,但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缺点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难度一般较大



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质量控制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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