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3-2-7 13:17:01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9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优缺点汇总






平行承发包模式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优点


有利于缩短工期


有利于工期控制


缩短建设周期


进度控制有利



有利于质量控制


有利于质量控制


有利于投资控制,但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



有利于投资控制



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


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业主协调工作量减少,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缺点


投资控制难度大


总包报价可能较高


质量控制难度大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十分关键;风险相对较大,应持慎重态度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难度一般较大


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合同数量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建设周期较长


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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