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21:45:52

2012管理咨询师案例分析:人事管理—劳动合同

不愿签合同的企业
不愿签合同的个人
劳动合同期限
真是让人一万个不理解!
先说企业:
觉得唯一的突破口,就是省钱,好吧,让我们来算这样一笔帐:
签合同的费用:无;
办社保的费用:员工工资的33.3%;
退工的费用:无;
最后再把办事人员的路费都算上,一个月付出的钱也吓不死人。
而因此能获得的是:
永远不用担心这一块被投诉;
员工生育、工伤等费用可以少承担(理论上是不用承担的,但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完全不承担也不可能);
员工至少不能以此条作为“公司违法而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为由向企业要经济补偿;
之后的滞纳金罚款都免了,罚款是不清楚了,滞纳金,就两个字:复利!
……
所以,为什么不办?
再说个人:
可能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省钱,二是到时候想走就走不怕被企业卡。
省钱的想法是天真过头了的,但凡过了天真年龄的,都能想通,不详述。
被企业卡倒是会有的,现实中确实存在有这样的企业,用“卡关系”、“违约金”等无聊的方法来阻止员工跳槽(我有一篇小文专门讲述如何控制员工流失率,其中会提及到这种做法的多重负作用,敬请关注),事实上企业用这种方式是根本“卡”不住员工的,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该签合同的就签,该办社保的就办,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不需要、也没必要抵制!
顺便,贴个前些日子看到的案例:
某公司招一保安,入职时与他说好不签合同不办社保,保安也同意了,干了七八年后,该保安(应该是自己学了点这方面知识)又要求企业给他办,最后告到仲裁庭,判下来企业必须支付社保费不到五万,滞纳金十六万,个人必须支付社保费近两万!
不愿签合同的企业
不愿签合同的个人
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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