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ldcr 发表于 2012-2-13 23:47:22

2011注税考试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1)对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如变更计提坏账的比例;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如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2)如果无法分清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也应按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例2】甲公司2006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电子设备,原价为32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万元。购入时,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008年1月1日起,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净残值由2万元改为1万元,折旧年限由5年改为4年。

  要求:对2008年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假设甲公司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在所得税前抵扣,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所得税税率为25%。

  (1)会计估计变更前2008年折旧额=(32-2)/5=6(万元)

  (2)会计估计变更后2008年折旧额=(32-6-1)×3/6=25×3/6=12.5(万元)

  (3)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的影响数=(6-12.5)×(1-25%)=-6.5×75%=-4.875(万元),即由于估计变更,使2008年净利润减少了4.875万元。

  [注:2008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5万元(32-6-12.5),计税基础为20万元(32-6-6),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5万元(20-13.5),故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625万元(6.5×25%) 同时,减少所得税费用1.625万元]

  (4)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注税考试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