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13:42

2011年《财务会计》辅导讲义:第七章(6)

 第三节 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概述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二、债务重组的核算
  (一)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1. 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例1】说明现金清偿债务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原材料50万元(含税),由于财务困难无法归还,2007年10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40万元后,余款不再偿还。乙公司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
  ①甲公司(债务人)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50
  贷:银行存款 4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0
  ②乙公司(债权人)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0
  坏账准备 5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5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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