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22:23:46

2011《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讲义:第五章(12)

 1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地基基础应站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2砌体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推定砌体强度,或直接检测砌体强度。实测砌体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3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需对木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木材的力学性质、缺陷、腐朽、虫蛀和铁件的力学性能以及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木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碳化和钢筋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混凝土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5钢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变形等内容。当需进行钢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
  (三)房屋危险性鉴定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鉴定。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1 等级划分
  房屋划分成地基基础、上部承重机构和护围结构三个组成部分。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1 a级:无危险点;
  2 b级:有危险点;
  3 c级:局部危险;
  4 d级:整体危险。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综合评定原则
  3.综合评定方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讲义:第五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