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辅导讲义:流动负债(2)
六、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1.增值税的纳税对象
增值税是就货物(生产销售、进口)或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2.一般纳税人
(1)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可由一般销售和视同销售产生:
1)一般销售时,根据不含税销售额和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教材P205例
2)免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教材P206例
3)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教材P207
4) 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教材P209
3.小规模纳税人
(1)科目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税额计算
①购进货物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②销售货物时按不含税价格计算应交增值税:
1)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如果取得含税收入100元,所作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1+6%))94.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0/(1+6%)*6%)5.66
2)商品流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如果取得含税收入100元,所作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1+4%))9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0/(1+4%)*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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