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通常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和服务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旨在产生某种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
1.从属法律性。
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
4.效力先定性。
5.强制性。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1.行政行为的内容
2.行政行为的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划分标准
分 类
例 举
1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
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等
2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抽象行政行为
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等
3
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
羁束行政行为
如税务机关征税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如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4
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行政处罚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复议
5
依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
单方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双方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
6
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
要式行政行为
绝大多数行政行为
非要式行政行为
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采取强制约束的行为、行政机关紧急封锁、戒严、交通管制等
7
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标准
作为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
不作为行政行为
8
以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力为标准
授益性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
损益性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
9
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
行政立法行为
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
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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