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2|回复: 0

[地籍调查]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地籍调查辅导地役权人的义务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9: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支付相应对价
地役权的设定,既可无偿,亦可有偿。
在无偿设定地役权的情况下,地役权人自然可以基于双方约定,为其需役地便利而利用供役地,无对价支付义务。
然而,在有偿设定的情况下,支付对价是地役权存在的基础,也是供役地人负容忍及不作为义务的交换条件。中 华 考 试 网
地役权人应按双方约定支付相应的对价,以补偿供役地人因此所受限制,维持双方利益的平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11-18 02:04 , Processed in 0.38489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