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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2011银行从业考试风险管理重点: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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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4: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基本规定
(2)合同主体变更
(3)借款期限调整
期限调整指借款人因某种特殊原因,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贷款还款期限,包括延长期限、缩短期限等。借款人需要调整借款期限,应向银行提交期限调整申请书,并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贷款未到期;无欠息;无拖欠本金,本期本金已归还。期限调整后,银行将重新为借款人计算分期还款额。
延长期限是指借款人申请在原来借款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一定的期限,借款合同到期日则相应延长。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有关期限规定的要求;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长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从延长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法定利率同期限档次利率执行。
缩短期限是指借款人申请在原来借款的基础上缩短一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到期日则相应提前。对分期还款类个人贷款账户,缩短期限后,贷款到期日期至少在下个结息期内,即剩余有效还款期数不能为零。对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类个人贷款账户,不允许缩短借款期限。缩短借款期限后新的借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缩短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从缩短之日起,贷款利率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分期还款额的调整
(5)还款方式变更
按照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划分为分期还款方式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两大类。
(6)担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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