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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 2011银行考试个人贷款辅导:贷款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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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5: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贷款的法律含义
  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借款人,并约定期限由借款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从法律角度看,贷款是一种债,是一种基于借贷双方的“合意”而产生的合同之债。这种债,因贷款合同的有效成立而产生,因贷款合同的履行而消灭。
  2.贷款法律关系主体
  (1)贷款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狭义的贷款法律关系是指贷款合同(或称借款合同,下同)法律关系,即基于贷款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广义的贷款法律关系除包括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外,还包括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及附属于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与此相适应,贷款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贷款主体),从狭义而言即指贷款合同主体,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而从广义来看,还应包括贷款委托人、担保人在内。
  (2)借款人
  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借款人的权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④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⑤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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