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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讲义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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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5: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从而"自觉地"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这是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重要区别。
    认定本罪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以诈骗方法骗取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是指刑法分则中的其他条文对采用诈骗方法骗取财物的特别规定。如金融诈骗犯罪和合同诈骗罪。由于刑法条文对这些特殊的诈骗行为作了专门规定,不再适用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诈骗罪与其他含有欺骗因素的犯罪的区别。如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等,这类犯罪虽有欺骗因素,但也有一定的交易内容,而诈骗罪是没有交易内容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3、处罚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和第271条规定了两种侵占犯罪:一般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其中,应以侵占罪为重点,从近些年的考试情况来看,侵占罪关键点在于侵占罪与其他犯罪尤其是诈骗罪、盗窃罪的界限问题;而职务侵占罪的掌握完全可以从其与贪污罪的比较方面进行。
    (一)侵占罪
    1.侵占罪的对象及特征
    《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2.侵占罪的告诉才处理
    3.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二)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与其他相关罪区别
    《刑法》第271条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注意,这里所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原则上应为非国有性质的单位,否则可能构成贪污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必要条件,是与侵占罪、盗窃罪区别的关键所在。也就是说,认定职务侵占罪关键有两点:(1)特殊范围内的人员(主体);(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中,本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关键在于前者。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本公司、本企业或本单位内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因工作需要而主管、经手财物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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