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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讲义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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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5: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等或者其他的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步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对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等;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行为的。
    如果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则应当分别按照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无论其是否对妇女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应以强奸罪定罪处刑;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诈骗财物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
    (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步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他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处罚
    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伪证罪
    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或者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伪证的行为。
    构成伪证罪,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只有在刑事诉讼中才有构成伪证罪的问题。
    2.构成伪证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共四种人
    3.只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提供伪证的行为才构成伪证罪。
    5.伪证罪属于故意犯罪,而且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
    认定: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证据、妨害作证的,应定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以暴力、威胁、贿买等非法组织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为证的,定妨害作证罪;此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认定:
    1、事前通谋而在他人犯罪后又予以窝藏或者包庇的,则构成共同犯罪。
    2、在刑事诉讼中,以证人的身份作假证明,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而不以证人身份提供假证明,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罪行的,构成窝藏、包庇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本罪是在刑法条文中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通过《修正案》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该罪名适用时间从2007年11月6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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