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05|回复: 0

[法学基础] 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讲义5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3 15: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渎职罪
    渎职罪具体罪名包括: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徇私枉法罪;枉法仲裁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1.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行为方式
    ① 擅权。这是指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
    ② 弃权。这是指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这表明,滥用职权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③ 越权。这是指超越职权处理事项。
    (2)成立本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主观必须是故意。
    2.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行为方式:一是不履行职责,也即不作为的方式;二是不正确履行职责。
    (2)主观必须是过失
    (3)法条竞合:刑法渎职罪一章规定了许多具体的玩忽职守的犯罪,与玩忽职守罪属于特殊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一个行为同时构成两罪时,优先适用特殊法条。
    二、徇私枉法罪和枉法裁判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军人违反职责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不对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2、行为方式可以为作为或者不作为。
    3、主观上多数为故意,少数为过失。
    本罪包括的罪名有:
    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违令作战消极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自伤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军人叛逃罪;逃离部队罪;私放俘虏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武器装备肇事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虐待部属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虐待俘虏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9 01:42 , Processed in 0.21029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