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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策] 2012年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辅导讲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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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6: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章 房地产价格
    注:本讲内容较多,较重要,相关历年真题在章后模考中出现,请同学们注意。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价格在价格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第一节 土地价格
    一、土地管理制度
    (一)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l 城市市区土地: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l 农村、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国有的外):农民集体所有;
    l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使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国有土地。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l 居住用地:70年
    l 工业用地:50年
    l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l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l 综合或其他用途:50年
    (三)土地用途管理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四)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严格管理:
    l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l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l 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l 蔬菜生产基地;
    l 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l 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2、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二、土地价格分类和特点
    (一)土地价格分类
    l 按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价格可分为生地价格和熟地价格;
    l 按土地出让方式不同,土地价格可分为拍卖出让土地价格、招标或挂牌出让土地价格和协议出让土地价格;
    l 按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价格可分为住宅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价格、商业用地价格、旅游娱乐用地价格和综合用地价格;
    l 按照市场交易时序,土地价格可分为土地一级市场价格、土地二级市场价格和土地三级市场价格。
    一级市场价格:政府向土地使用者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二级市场价格:开发经营者将开发后的土地和建筑转让给使用者的价格;
    三级市场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再进行买卖、租赁、抵押等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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