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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务] 2011年价格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依法行政资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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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16: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强价格立法工作
  (1)价格立法,重在提高质量。
  (2)依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制订价格立法工作计划。(3)改进立法工作的方法,扩大价格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起草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4)建立和完善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
  强化价格行政执法
  (1)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价格行政执法体系,同时将执法重心下移,对于和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执法工作,主要由市、县两级执法部门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价格行政执法权。进行价格行政处罚前,要告知相对人,同时给与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做出处罚决定后,告知相对人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的权利。
  (3)健全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一些文卷、资料等要进行保存、归档。
  (4)建立健全价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限制价格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没有资格的不得进行价格行政执法。
  (5)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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