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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辅导:阿维A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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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4: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维A胶囊主要治疗严重的银屑病,在临床应用中需要注意其适应症、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适应症】阿维A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2、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疗。其它角化性疾病:角化性疾病的维持剂量为每天10mg,最大为每天50mg。
  【不良反应】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1)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2)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3)眼:眼干燥、结膜炎等。(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5)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6)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7)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解质减少。继续治疗或停止用药,改变可恢复。
  【禁忌】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2、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7、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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