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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生产性粉尘的致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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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2: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产性粉尘由于其理化性质和进入人体的剂量以及作用部位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病理改变。
  1.致肺组织纤维化作用 长期吸入矽尘、石棉尘等生产性粉尘可引起肺组织进行性、弥漫性纤维化而发生尘肺。
  2.感染作用 吸入携带真菌和细菌的碎屑、谷类粉尘可引起肺真菌病、肺内感染等疾病。
  3.局部刺激作用 吸入的粉尘首先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炎症;刺激性强的粉尘尚可引起鼻粘膜糜烂、溃疡,甚至发生鼻中隔穿孔。经常接触粉尘,可引起皮肤、耳、眼的疾病,如毛囊炎、脓皮病、中耳炎、耳咽炎、结膜炎和角膜损伤等。
  4.全身中毒作用 吸人铅、锰、砷等毒物粉尘,可引起全身中毒。
  5.变态反应 吸入大麻尘、棉尘,对二苯胺尘等变应原粉尘可致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湿疹等。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结膜炎。
  6.致癌作用 镍、铬酸盐及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粉尘可致间皮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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