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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强迫症特点及其症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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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2: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特点
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两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和冲突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的意愿,需极力抵抗,但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表现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强迫症的发病年龄20岁左右,部分患者能在一年内缓解;病情超过一年者通常是持续波动的病程,可达数年;强迫症状严重或伴有强迫人格特征及持续遭遇较多生活事件的患者预后较差。
2.临床表现
本病多数为缓慢起病,无明显诱因,其基本症状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可以一种症状为主,也可为几种症状兼而有之。以强迫观念最多见,如强迫思维、强迫回忆、强迫怀疑、强迫联想、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多系为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而不得不采取的顺应行为,常见的有强迫检查、强迫询问、强迫洗涤、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缓慢等。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二者的尖锐冲突使患者焦虑和痛苦。患者体验到冲动或观念系来自于自我,意识到强迫症状是异常的,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的患者可表现为以仪式化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此时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强迫症病人常伴有抑郁、焦虑以及其他神经症症状,但都不成为主要临床相或属继发于强迫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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