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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烧伤补液输液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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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2: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伤后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1%面积×每公斤体重×1.5+2000(基础水分)
胶体∶晶体=1∶2或1∶1(特重)
第二个24小时输液量=晶体、胶体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2000
例如 烧伤面积40%,体重50kg的患者,伤后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40×50×1.5+2000=5000ml,胶体1000ml、晶体2000ml、水、2000ml,第二个24小时输液量 胶体 500ml 晶体1000ml 水2000ml
补液方法:根据输液公式,第一个24小时的输液总量,一般伤后8小时补入总量的一半,另一半液体在烧伤16小时内输入。次序 先晶体、胶体后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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