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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强迫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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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可产生良好的效果。
1.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的目的是使患者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所患疾病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对周围环境、现实状况有正确客观的判断,丢掉精神包袱以减轻不安全感;学习合理的应激方法,增强自信,以减轻其不确定感;不过分精益求精,以减轻其不完美感。
行为治疗、认知治疗、精神分析治疗均可用于强迫症。系统脱敏疗法可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以弹击手臂的厌恶疗法治疗强迫观念,对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试用,当患者呈现某种无法克制的观念时,即以手绷开橡皮圈弹击自己的手臂,数十次乃至数百次,直至可抑制观念。
2.药物治疗
三环类药物氯丙米嗪最常用,常用剂量150~300mg/日,2~3周开始显效。一定要从小剂量开始,4~6周左右无效者可考虑改用或合用其他药物,一般治疗时间不宜短于3~6个月。SSRIs类的氟西汀、帕罗西汀等也可用于治疗强迫症,效果与三环类相似,但副作用较少。此外,对强迫症伴有严重焦虑情绪者可合并苯二氮 类药物,如氯硝西泮;对难治性强迫症,可合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等心境稳定剂,可能会取得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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