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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2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女性生殖系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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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2: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第九单元 妊娠合并症[/B][B][/B][B]?[/B]
[B]第一节 妊娠合并心脏病[/B]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高居第2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1位。
  (一)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1.妊娠期 总血容量32~34周达高峰,心排出量达高峰;
  2.分娩期 分娩期为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每次宫缩时心排血量约增加24%,同时有血压增高、脉压增宽及中心静脉压升高。第二产程时孕妇需屏气,肺循环压力增加出现发绀。
  3.产褥期 产后3日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子宫收缩使一部分血液进入体循环,孕期组织间潴留液体也回到体循环。心脏病孕妇此时仍应警惕心力衰竭的发生。
  (二)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
  · 母体:心衰、剖宫产机会多;
  · 胎儿: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 围生儿死亡治疗心脏[U]药物[/U]的影响、[U]遗传先心病[/U]
  (三)心脏病种类对妊娠的影响
  1.先天性心脏病 (最常见)
  左向右分流型(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U]对妊娠的影响[/U][U]不大。[/U]
  右向左分流型(法洛四联症及艾森曼格综合征)多有复杂的心血管畸形,不宜妊娠,若已妊娠也应尽早终止。
  经手术治疗后心功能为Ⅰ~Ⅱ级者,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妊娠。
  无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口狭窄、主动脉缩窄)不宜妊娠,已妊娠于孕早期终止妊娠。
  2.风湿性心脏病
  轻度二尖瓣狭窄,可以耐受妊娠。
  伴肺动脉高压,已妊娠宜早期终止。
  二尖瓣关闭不全及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能较好耐受妊娠。
  主动脉瓣狭窄严重者应手术矫正后再考虑妊娠。
  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诊断及时,治疗得当,常能度过妊娠及分娩,产后病因消除,病情会逐渐缓解,多不遗留器质性心脏病变。
  (四)常见并发症
  心力衰竭(主要死亡原因)
  →最容易发生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褥早期
  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若不及时控制,可诱发心力衰竭。
  静脉栓塞和肺栓塞
  妊娠时血液呈高凝状态。心脏病伴静脉压增高及静脉淤滞,有时可发生深部静脉血栓,栓子脱落可诱发肺栓塞,是孕产妇重要死因。
  (五)诊断
  病史:妊娠前是否有心脏病?
  曾出现的心功能异常的症状和体征?
  心功能分级:
  ①Ⅰ级:一般体力活动[U]不受[/U]限制。
  ②Ⅱ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③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
  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者。
  ④Ⅳ级:一般体力活动[U]严重受[/U]限制,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六)对心脏病患者妊娠耐受能力的判断
  ·可以妊娠:
  轻、无心衰史、无并发症、心功能Ⅰ~Ⅱ级
  ·不宜妊娠:
  *重、有心衰史、有并发症、心功能Ⅲ~Ⅳ级、
  *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长者
  *有肺动脉高压、
  *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
  *严重心律失常、
  *风湿热活动期、感染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
  →应在妊娠早期行人工流产
  (七)处 理
  心脏病育龄妇女:要求做到孕前咨询,以明确心脏病的类型、程度、心功能状态,并确定能否妊娠。
  妊娠期:
  不宜妊娠的处理——12周前终止妊娠、避孕
  继续妊娠的处理——加强检查、提前入院、预防心衰、心衰治疗
  一般医嘱:情绪、睡眠(≥10h)
  饮食(高蛋白)、 体重(不超过12kg为宜)
  防治诱因:呼吸道感染、贫血;
  心衰处理:地高辛(少、快、停)、易中毒;
  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U]应放宽剖宫产指征[/U]。
  分娩期:剖宫产
  阴道分娩者——不用麦角新碱、第二产程助产、预防感染、第三产程腹部加沙袋
  产褥期:预防感染、密切监护;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者,不宜哺乳;
  不宜再妊娠者,可在产后1周行绝育术。
  【习题】
  26岁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现妊娠45天出现心力衰竭,其处理原则应是
  A.立即行负压吸宫术终止妊娠
  B.控制心力衰竭后继续妊娠
  C.边控制心力衰竭边终止妊娠
  D.控制心力衰竭后行负压吸宫术
  E.控制心力衰竭后行钳刮术
   [答疑编号500838090101]
  『正确答案』D?
          
[B]第二节 妊娠合并糖尿病[/B]
  (一)类型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
  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患者妊娠,称[U]糖尿病合并妊娠。[/U]
  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称[U]妊娠期糖尿病。[/U]
  (二)妊娠期糖代谢的特点
  孕妇血浆葡萄糖水平随妊娠进展而降低。
  - 胎儿从母体获取葡萄糖
  - 性激素增加母体对葡萄糖的利用
  - GFR增加,肾小管对G的吸收相对减少
  - 早孕反应可导致低血糖昏迷和酮症酸中毒
  胰岛素需求量增加
  -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胰岛素抵抗,胰岛素代偿性分泌增加
  妊娠期不能代偿增加胰岛素分泌→分泌相对不足
  使原有糖尿病加重或出现妊娠期糖尿病。
  (三)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
  孕妇
  自然流产、并发PIH、合并感染(泌尿S感染)
  羊水过多、酮症酸中毒
  胎儿
  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
  甚至胎儿死亡。
  巨大胎儿、胎儿畸形发生率高;
  新生儿
  低血糖、围生儿死亡
  (四)妊娠期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断
  1.病史 有糖尿病高危因素——
  ◇糖尿病家族史、
  ◇年龄>30岁、
  ◇肥胖、
  ◇巨大儿分娩史、
  ◇无原因反复流产史、
  ◇死胎、死产、
  ◇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儿分娩史、
  ◇胎儿畸形史等
  2.临床表现
  ◇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多饮、多食、多尿)
  ◇或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反复发作,
  ◇孕妇体重>90kg,
  ◇本次妊娠并发羊水过多或巨大胎儿者
  3.实验室检查:
  (1)尿糖测定:尿糖阳性应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
  (2)空腹血糖测定:[U]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U]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3)糖筛查试验:空腹血糖正常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
  于妊娠24~28周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U]50g[/U][U]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U]
  (4)葡萄糖耐量试验:
  我国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
  空腹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l/L,3小时6.7mmol/L。
  [U]≥2[/U][U]项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U]
  [U]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U]
  (五)处理
  1.糖尿病患者可否妊娠的指标:
  (1)糖尿病患者于妊娠前,应确定糖尿病严重程度。[U]D[/U][U]、F、R级糖尿病不宜妊娠。[/U]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2)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者,可在积极治疗、密切监护下继续妊娠。
  [U]2.[/U][U]妊娠期处理——[/U]胰岛素治疗:密切监测、调整用量
  —[U]妊娠20周时胰岛素需要量开始增加[/U]
  —早孕反应时减量
  —产程中停用
  —产褥期减少至产前的1/3~1/2
  孕妇监护: 血糖、眼底、肾功能、胎儿监护
  [U]产时处理——[/U]
  分娩时机:
  孕38周后、40周前(胎肺成熟较晚,尽量延长孕周)
  提前终止指征:PIH、感染、窘迫、病情重者羊膜腔注入地塞米松,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
  剖宫产——妊娠合并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有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
  对糖尿病病程>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U]产后、新生儿处理[/U][U]——[/U]胰岛素减量;
  留脐带血查血糖、早产儿处理、防治低血糖、黄疸
  【习题】
  女,31岁,妊娠5个月,发现尿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空腹血糖6.6mmol/L,2小时血糖10.6mmol/L,既往无糖尿病病史,最可能的诊断是
  A.肾性糖尿
  B.糖尿病合并妊娠
  C.妊娠期糖尿病
  D.继发性糖尿病
  E.其它特殊类型糖尿病
   [答疑编号500838090102]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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