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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指导] 2012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灯火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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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14: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概 述】
  灯火灸法又名灯草灸、油捻灸、爆火疗法等,江浙民间还称为打灯火。本法较早的记载见于元。危亦林之《世医得效方。沙症》,在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六》中对所治病证作了颇为详细的介绍,清代陈复正对灯火灸法评价甚高,认为是“幼科第一捷法”(《幼幼集成》)。但本法长期以来更广泛地流传于我国民间。自70年代后期起,本法逐渐引起针灸工作者的重视,临床报道日益增多,治疗范围亦不局限于儿科。
  【操作方法】
  一般操作法:选定穴位之后,用龙胆紫药水或有色水笔作一标记。取灯芯草3~4cm,将一端浸入植物油(麻油或豆油)中约1cm,取出后用软棉纸或脱脂棉吸去灯草上的浮油,以防油过多点燃后油珠滴落造成烫伤。
  施术者用拇食二指捏住灯心草之上三分之一处,即可点火,但要注意火焰不可过大。然后将灯火向穴位缓缓移动,并在穴旁稍停瞬间(此时浸油端宜略高于另一端,或呈水平状,以防火焰过大),待火焰由小刚一变大时,立即将燃端垂直接触穴位标志点(注意:勿触之太重或离穴太远,要似触非触,若接若离),此时从穴位处引出一股气流,从灯心草头部爆出,并发出清脆的“啪、啪”爆淬声,火亦随之熄灭。有的不灭,则可继续点灸其它穴区。灸火顺序为先上后下、先背后腹、先头身后四肢。点灸次数宜灵活掌握,一般3~5日一次,急性病可每日1次(但须避开原灸点),5~7次为一疗程。
  特定穴操作法
  1.取穴:特定穴A:在大椎穴区域。为全身疾病的反应区域。在此区域寻找阳性病理反应点,表现为局部压痛、皮下条索状结节等。下同。特定穴B:第七胸椎下至阳穴区域,是背部疾病的反应集中区。特定穴C:三阴交区域,是腹部疾病的反应集中点。
  2.方法:取准病理反应点,将灯心草一端浸入植物油内,术者用拇食指捏住灯心草上1cm处,将火点燃,待火焰略变大,立即垂直触点穴位,此时发出一声“啪”的爆淬声,一般每穴每次淬一淬即可,个别可视病情淬2至5淬。即淬成∴形或::形,视病情况而采用每日1次,2日1次或1周1次。多数疾病灯火淬特定穴,随阳性反应点不断缩小及消失,疾病就显效至痊愈,反之则预后不良。
  【主治病证】
  本法适于各科病证治疗,如头痛、胃脘痛、胸痛、腰痛、痹证、疝气、外感、鼻衄、瘰疬、肉瘤、湿疹、月经不调、带下、痛经、乳疾、等病证。对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消化不良、惊厥、呃逆、腹痛以及功能性子宫出血、网球肘等更为常用。
  【注意事项】
  1.本法灸火处多有小块灼伤,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灸后3日内不宜沾生水。
  2.灯心草蘸油要适量,以不滴油为度,否则容易滴落烫伤皮肤。
  3.对儿童体质敏感者,体弱及颜面,眼眶周围等部位,灼炷要小,灼爆要轻,壮数要适当,不可太多;头为诸阳之会,若多淬必会头晕几个月,切记。
  4.动脉浅表部、大静脉浅表都、孕妇腹部均不宜点淬。
  5.如遇毛发处最好剪去,淬灸后要保持穴位皮肤清洁,以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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