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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2011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蓄积毒性作用及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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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23: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蓄积作用的概念
  外源化学物连续或反复多次地与机体接触,当其吸收速度超过生物转化和排泄的速度时,在体内的总量就会逐渐增加并贮留,这种现象称为蓄积作用。蓄积作用是发生慢性中毒的基础。
  1.物质蓄积 化学分析的方法能够测出机体内存在该物质或其代谢产物时。
  2.功能蓄积(损伤蓄积) 多次接触一定时间后,虽不能测出该物质或其代谢产物,但机体有慢性中毒的症状出现。
  (二)蓄积毒性试验方法(蓄积系数法)
  多次染毒累积总剂量与一次接触该物质产生相同效应的剂量的比值,即为蓄积系数(K值)。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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