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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手术指导] 2011年外科手术指导:石膏绷带技术固定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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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22: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固定后的注意事项
  一、石膏固定后,伤肢必须抬高5—7天,以减轻肢体肿胀。肿胀消退后,伤肢即可自由活动。
  二、石膏固定后,要密切观察伤肢的手指或足趾血循环、感觉和运动情况。如发现手指或足趾肿胀明显、疼痛剧烈火、颜色变紫、变青、变白、感觉麻木或有运动障碍时,随时都应立即紧急处理,切勿延误时间,以免造成不可挽救的残废。
  三、如有疼痛、不适,应到医院检查。切勿随意挖、拆或破坏石膏绷带,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四、冷冻季节,石膏绷带的肢体要注意保暖,但不能热敷,不能烤火,以免引起肢体远端肿胀,造成血循环障碍。
  五、石膏如有松动或破坏,失去固定作用时,要及时更换石膏或改用其它固定。
  六、必须将石膏固定后的注意事项向伤、病员和其家属交待清楚,最好能印成文字说明,交给伤、病员或家属,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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