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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精华] 2012年外科主治医师辅导:手外伤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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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23: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早期彻底清创
(1)手部创口应争取在伤后尽快进行清创处理,一般不迟于6~8小时。清创越早,感染机会就越少,疗效越好。
(2)最好在止血带控制下清创,既可减少出血,又使术野清晰,便于解剖组织,缩短手术时间。
(3)清创时要按着从浅层到深层的顺序进行。
2.正确处理深部组织损伤:若能在清创的同时修复深部组织,可获较好的疗效。
(1)污染严重,外伤超过12小时以上,或修复技术有困难者,可仅作清创和闭合伤口,不修复深部组织。
(2)有骨折和脱位者必须复位固定。
(3)肌腱和神经损伤,可待创口一期愈合后,再作二期修复。
3.早期闭合创口
(1)创缘整齐,一般采用单纯直接缝合。
(2)创口丛行越过关节,或与指蹼边缘平行,或与皮纹垂直者,应采用"Z"字成形术。
(3)张力过大的创口,宜采用自体中厚皮片覆盖。
(4)创底组织血循环不佳者,可尽量游离周围的软组织予以覆盖,然后植上中厚皮片。
(5)皮肤缺损严重,并有肌腱神经、血管外露者不适合于游离植皮者,可考虑用带蒂皮瓣移植。
(6)若受伤后时间较长,发生感染的可能性较大者,清创后不宜缝合创口,可引流3~5天。再次清创,延期缝合或植皮。
4.正确的术后处理
(1)术后用石膏托将手固定于功能位。
(2)包扎时用纱布隔开手指,同时露出指尖,以便观察指端血循环。
(3)将桡骨茎突部的敷料剪开,定期检查桡动脉搏动。
(4)抬高患肢,防止肿胀,若术后肿胀明显,要放松绷带减压。
(5)肌肉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并应用抗生素。
(6)神经、肌腱、血管修复后要固定于无张力的状态,其固定时间,血管吻合者2周,肌腱修复者3~4周,神经修复者4~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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