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1|回复: 0

[操作指导] 临床操作指导:急诊病人就诊的先后顺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1 11: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急诊病人就诊的先后顺序:
  (1)第一类:需紧急抢救,立即处理者。
  如心跳呼吸停止、高血压危象、严重心律失常、呼吸道阻塞、重度烧伤、严重创伤、严重药物中毒、大出血、神经损伤等。该类病人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多伴意识改变。
  (2)第二类:需优先就诊者。
  疑似药物过量但意识清楚者、稳定性哮喘、持续性的呕吐或腹泻、撕裂伤合并有肌腱损伤者、中等程度以上的腹痛、行为异常、高血糖、动物咬伤、抽搐、眼部受伤、不明原因的胸痛(但确知非心脏引起)、开放性骨折等。
  (3)第三类:此类病人病情较稳定,但仍需在3~6小时内治疗者。
  轻度腹痛、轻度外伤、脓肿、阴道出血,但生命体征稳定未怀孕者、单纯性骨折且没有神经血管受损等。
  (4)第四类:此类病人病情轻,无生命危险,可在门诊治疗或次日就诊者。
  上感、咽喉痛、长期慢性疾病而病情没有急性变化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11-15 07:10 , Processed in 0.19729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