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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辅导] 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经济法资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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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4: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概述
: r. Z  e% B1 F$ I; H3 c) e7 R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x, H) a  c% n4 T
  是国际经济关系。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解有广狭的区别:8 e' U' |- ~! d+ ^# R
  广义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 x) X$ z$ O# B5 t, S1 V1 `
  1、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通过合同连结);
2 T/ C% x8 U5 }( `) D  2、国家对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  b  |9 v* D$ ?; g5 [7 Y# S
  3、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国际公约连接起来的国家间的经济关系。
7 p! K$ s9 N8 S" T! e; R  狭义的是指:国家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国际公约)
& m/ a9 G; H7 m" L8 M8 w0 a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m! l5 b' N% |
  1、主体的多样性。不仅限于国家,更多的是国民(法人、自然人)还有其国际组织。一个国家主体所起的作用及其活动领域也有不同。国际组织包括政府的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I4 ]7 e. h2 b  2、客体的广泛性。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也包括国家的管理等纵向关系,还包括国家的关系。% l- k) k. U% i4 U
  3、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主要研究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 《跟单单证统一惯例》) m/ V9 k. ]# j* z0 G, i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5 B% _3 P- ^2 F7 w8 J  (一)国际立法。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制订的国地公约,国际惯例、示范法际体现出来的立法。包括:5 w  ^2 v" G9 K
  1、国际公约(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
% G' T" h6 T( ?/ d: E  2、普遍适用的国际惯例(国际商事合同中的基本规则)
8 W! P: ?/ \& \, F* h  3、示范法(国际组织制定的供各国立法机构采纳的规则,各国在采纳时可以做出修订。《统一商法典》的优劣。最为成功的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1958年商事仲裁示范法》,运输方面:汉堡规则。示范法的目的在于动调和统一各国商事仲裁方面的法律。1996年《电子商务示范法》。还可包括一些重要组织的决议,如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
0 c- e& u. \- Q0 j+ ~4 E; U0 `  (二)国内立法。( I& i: c% Y* w& T8 r
  四、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6 D5 z+ l2 \+ Q3 \# [  (一)自然人和法人。既取决于国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法是否允许,也取决于其经济交往的国空的法律。取决于设立法人的国家的法律。2 B; Z; i7 H" q
  如何确立法人的国籍?通说:依照法人成立地
- z" w5 B0 z3 R% x$ p' x" P4 q  组成法人的自然人的国籍以公司主营业地管理中心所在地
: h7 {0 l. s3 m# J9 Y9 ]  (二)跨国公司。多个经济主体的有机组合体。Subsidiary子公司,是根据东道国法律设立的,有自己的名称、财产、组织机构,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0 X8 N, C% e0 X3 G) W) a
  有一个统一的全球战略,充分利用全球各地的资源以追求最大利润。母公司是否需要对子公司承担责任?观点一:独立有限责任说$ K" n8 m9 t$ _( u3 ?7 o/ H& i5 o
  观点二:鉴于中国公司实行统一战略,对资源统一调配,母公司需要承担作为整体的责任。
- F& [6 b+ e$ }: @' F9 U/ {1 O  折衷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母公司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6 z# a( m  o& j- j" g! n8 \. N: U2 ?5 S
  目前跨国公司的活动主要受各国国内法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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