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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辅导] 主管护师考试辅导:无菌技术操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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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0: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环境清洁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停止卫生处理,减少人员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2.工作人员 无菌操作前,衣帽穿戴整洁,口罩遮住口鼻,修剪指甲、洗手。
  3.物品管理 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外注明物品名称,有效期7天,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排放。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一经使用或过期,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4.取无菌物 操作者身距无菌区20cm,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镊),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以上。无菌物品取出后,不可过久暴露,若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疑有污染,不得使用。
  5.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只供一个病人使用,以防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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