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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辅导] 2010年中级主管护师辅导精华:烧伤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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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1: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烧伤的程度由温度的高低、作用时间的长短而不同。局部的变化可分为四度。第一度:因血管麻痹而充血。第二度:形成充满血清的烧伤水疱。第三度:组织坏死。第四度:组织的炭化。烧伤时可见血液中的乳酸量增加,动静脉血的pH值降低,随着组织毛细血管功能障碍的加重缺氧血症(anoxemia)也增重。临床经验证明,烧伤达全身表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时则可有生命危险。大多数人都认为高温是引起烧伤的唯一原因,然而,某些化学物质和电流也能引起灼伤。皮肤常常只是身体烧伤的一部分,皮下组织也可能被烧伤,甚至没有皮肤烧伤时,也可能有内部器官烧伤。例如,饮入很烫的液体或腐蚀性的物质(如酸等)能灼伤食管和胃。在建筑物火灾中,吸入烟或热空气,可能造成肺部烧伤。烧伤的组织可能坏死。组织烧伤时,血管内的液体渗出引起组织水肿。
  大面积烧伤时,血管渗透性异常,丢失大量液体,可能引起休克。休克时,血压很低,流到大脑和其他重要器官的血流量减少。电灼伤是由电流流经身体时产生5000℃以上高温引起的,有时又称为电弧烧伤。在电流进入身体的部位,皮肤常常被完全破坏和烧焦。因为接触带电体的皮肤电阻很高,大量的电能在那里转换成热量使表面烧伤。大多数电灼伤也严重损伤皮下组织,烧伤的范围和深度各不相同。影响范围可能比灼伤皮肤的面积大得多。严重的电休克可使呼吸暂停、心律不齐,引起危险的心率紊乱。化学烧伤可由各种刺激性和有毒的化学物质引起,包括强酸、强碱、苯酚、甲苯(有机溶剂)、芥子气、磷等。化学烧伤可引起组织坏死并在烧伤后几小时慢慢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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