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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管理] 执业护士护理管理指导:医嘱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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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3: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医嘱需医生下达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一般情况下,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应即刻据实补记。
  3、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4、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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