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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 2010年社区护理指导:脊柱骨折病人的家庭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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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城市人口的增多和交通拥挤,近年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脊柱骨折增多。脊柱骨折好发生于第11、12胸椎和第1、2腰椎,多为屈曲性损伤造成椎体楔形压缩性骨折。复位后适当固定或功能复位,常可收到良好效果。
  发现脊柱骨折病人应正确搬运,即始终将胸腰部脊柱保持平直伸展,不应前屈和扭转,以免损伤脊髓。
  在接受自身功能复位法治疗时,应正确地将垫枕放置在伤椎后突处,逐日增高,在伤后一周内可以达到15~18厘米厚,使躯干保持伸展的位置。
  伤后1~2天可以开始在床上练功,但要循序渐进,要求在伤后4~6周达到复位。
  伤后第8周病人可以下床活动,但禁止弯腰活动。伤后12周可以做轻微弯腰活动。伤后4~6个月允许干一般的轻活。
  如有截瘫,则应在精神上多给予鼓励。定时翻身拍背,做好大小便护理,以防止褥疮、泌尿道感染和肺部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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