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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2012年山东省德州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合并类职位高分先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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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23: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12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合并类职位的,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负责进行考察。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
2012年6月8日下午14:00
二、地点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九楼西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报考人民警察合并类职位按录用计划等额入围考生;
2、工作人员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
四、实施原则
1、职位选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2、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 高分先选 原则,报考合并类职位的考生依次挑选该合并职位中所涉及到的具体用人部门或单位。
3、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职位选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职位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
五、实施程序
1、考生报到后,要根据职位代码指示区域按职位成绩名次依次就坐。
2、职位选择按照职位代码顺序从小到大依次开始,考生本人或考生委托人员确定所选单位后,要在《2012年德州市考录公务员报考人民警察合并类职位高分先选结果登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
3、工作人员及纪检监督人员在登记表上相应栏目进行签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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