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1|回复: 0

[浙江] 2012年浙江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4 00: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公务员局了解到,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今年将招录248名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注册报名时间从8月15日开始。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已经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zjhrs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发布。
  此次将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248名,其中,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200名,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30名、司法助理员学员18名。招录对象除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外,还专门拿出了25名和30名计划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放宽年龄为18至27周岁,即1984年8月15日至199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与前几年的试点工作不同的是,往年对报考人员学历最高要求为专科。但是,今年浙江省试点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学员计划有9名(占该类计划的50%)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录取后到上海政法学院接受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招录工作采用定向培养,统考统招的原则,即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即定向、定单位,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笔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考查科目参照《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被录取人员入学时间为2013年2月底前。培养院校分别为浙江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均为两年。
  到相关院校报到时,被录取学员将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22 22:01 , Processed in 0.22332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