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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衡水市2012年选聘村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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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河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衡水市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知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今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以市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本人于2012年7月20日前到市委组织部(育才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兴利达综合楼,衡水市信访接待中心301室)报送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
  ④中共党员证明信;
  ⑤人事档案;
  ⑥党员档案;
  ⑦“三支一扶”人员由市、县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本人提供志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西部志愿者”需提供《服务证》、证明服务期满的《志愿服务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⑨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为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到村任职,且目前仍在所任职村工作、考核档次在“称职”以上,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推荐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18—2229339。
  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审查情况,进行补录和体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附件1:衡水市进入资格范围人员名单.doc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信.doc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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