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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昭通市财政局2012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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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昭通市财政局2012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财政局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关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县、乡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到昭通市财政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职位及人数
  在全市县、乡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5名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到市财政局机关工作。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干部,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 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财政、经济、贸易、财经、审计、会计、统计、金融及相关专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硕士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8岁(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四)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公务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的时间定为:2012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昭通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昭通市财政局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可登陆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网www.ztrs.gov.cn和昭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zt.xxgk.yn.gov.cn/ZT_SZ/?departmentid=23下载);
  2、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笔试时间和笔试内容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2年6月8日。笔试地点在市财会人员教育培训中心。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业务素质、公文写作能力。
  五、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昭通市人事人才网(http://ztrs.gov.cn)和昭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zt.xxgk.yn.gov.cn/ZT_SZ/?departmentid=23)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公开选调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若选调岗位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低于1:5,即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25人时,则按规定比例减少选调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5人时,则按规定取消此次公开选调工作。
  (三)笔试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面试3天以前,由本人向市财政局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待请示人社局后再确定是否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五)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往下顺延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体检资格的,必须在体检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市财政局提交放弃体检的书面申请。
  (六)考察
  市财政局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往下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的人员若自行放弃考察资格的,必须在体检程序尚未开始之前,向市财政局提交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市财政局党组根据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事人才网(www.ztrs.gov.cn)和昭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zt.xxgk.yn.gov.cn/ZT_SZ/?departmentid=2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市财政局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商调后,按规定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调入。
  六、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参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发生变化的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2158483)。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电话联系不主动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昭通市财政局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考录程序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选调的公正性,对违反选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送交参加选调人员单位所属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监督
  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第二纪工委举报受理电话: 0870—2220776
  附件:
昭通市财政局公开选公务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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