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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省支一扶大学生招募25日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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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1: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时间
  1.资格复审(6月25日至7月5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带齐填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岗位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照网络报名信息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2.面试(6月25日至7月5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序,提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6月25日至7月5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无递补人员的有效空缺岗位,可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本地区进入面试、但未列入拟招募人员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一次调剂递补。7月5日前各州(市)将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切实贯彻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3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公示(7月6日至7月12日)。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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