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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委政法委机关遴选干部面试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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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1: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广东省委政法委机关2012年遴选干部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根据本次遴选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以下9人进入面试范围:高忠华、李向利、刘咏希、朴琳琳、王媛、黄晓鹏、余珊珊、袁莉莉、袁园(附件1)。
  二、面试时间:2012年8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三、面试地点:广东省委党校大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地图见附件2)。
  四、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流程表》(附件3)及《面试考生须知》(附件4)。
  五、考生报到。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考场候考室(省委党校大厦23楼第二会议室)报到,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带齐证件,预足时间,提前到达考场,勿因证件缺失或迟到而造成遗憾。
  六、结果查询。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范围人选(即总成绩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可于8月7日(星期二)中午12:00后,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确认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对象须于8月1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所在单位《意见函》送至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一号楼225室)。
  附件:(点击下载
  1、省委政法委机关遴选干部面试人员名单
  2、省委党校地理位置图
  3、面试流程表
  4、面试考生须知
  (联系单位:省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电话:020-87195883、87195795、87185468、87195302)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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