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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陕西事业单位:洛南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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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商政人发[2006]135号)文件之规定,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洛南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补充卫生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为洛南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补充卫生事业工作人员68名,其中县医院26名,中医医院25名,妇幼保健院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所需条件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18:00时至8月15日18:00时。
2.报名网站: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和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医院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18:00时—8月15日18:00时。
4.岗位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按比例调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以及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比例可适当放宽,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且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取消招聘岗位的,由县人社局负责退还报名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8月17日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复审时用。并于8月22日—8月24日登陆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及需携带证件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笔试成绩将于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上予以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
(七)政审和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论处。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an.gov.cn)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新聘人员试用期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 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有效的联系电话。如资格复审、政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4—7660695
附:2012年洛南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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