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4|回复: 0

[招考信息] 湖南事业单位:株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4 14: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和《株洲县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株县办发[2011]8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株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株洲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株洲县计生局负责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全程参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员岗位5个,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条件:
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具备执业医师资质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
5、愿意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5年以上;
6、属于株洲县籍或株洲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工作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招聘方案报批县计生局起草株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
(二)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2年8月6日至14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l、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3日;
(3)报名地点:株洲县计生局政工人事股(六楼)
(4)咨询电话:0731-27618263、27697526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有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缩减职数开考。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学专业等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初审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3、制发准考证。由县计生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3天到县计生局领取。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计生局统一组织。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县计生局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业务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评委组成:面试评委设7人,由外聘专家、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用人单位组成。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按1∶l的比例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计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计生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核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确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县计生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株洲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通过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0731-275625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7 08:27 , Processed in 0.39995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