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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四川事业单位:凉山州金阳县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50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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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卫生局
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务人员,确保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0名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招聘医务人员50名(其中:护理人员10名,中医2名,检验2名,放射2名,其它医学专业34名),具体职位情况如下表: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面向本县考生需带户口簿,户口以2011年12月31日前迁入我县为准,含考生入学前户口在金阳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至 9月3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护士资格证的考生,还需带资格证原件。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4日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2年9月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1、医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生理学》、《解剖学》、《诊断学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占50%,《生理学》、《解剖学》各占10%,《诊断学基础》占30%。
2、护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生理学》、《解剖学》、《护理学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占50%,《生理学》、《解剖学》分数各占10%,《护理学基础》分数占30%。
(三)所有考生均以汉语言考试。
(四)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调减聘用名额。

六、政策性加分
(一)根据川人发〔2007〕1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加分条件如下:
服务期满且经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二)根据凉组通[2008]34号文件规定,“一村一大”大学生加分条件如下: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重复计算加分;已经享受过加分政策的(包括已经聘用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不再加分。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高文凭以及在我县从事中默项目工作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先录用先后顺序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人员、高文凭、在我县从事中默项目人员。
(六)政策性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6分,超过以6分计。
七、收费标准: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八、体检及考核: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和政审。
九、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予以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按提供的岗位选择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聘的医务人员,乡镇医务人员要求5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县医院医务人员5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检验士资格证,否则,无条件予以解聘。
十、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位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招聘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和聘用条件的,可随时对其予以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4-8733036
政策咨询电话:0834-8733109
十四、本公告由金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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