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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浙江事业单位:平阳县公证处临时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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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阳县公证处因工作需,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证员助理:两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全日制法律(学)本科毕业生(2010年以后毕业)。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口齿清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7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平阳县公证处办公室(昆阳镇行政审批中心一楼)。电话:63732246 63735331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4张。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70分。
(二)面试,30分。
按招聘人数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1:2比例)。
(三)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组成,每年约为叁万元。
六、劳动关系
经平阳县公证处试用二个月考核合格后,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人才有限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公证处。
平阳县公证处
二O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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