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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山东事业单位:2012年聊城高唐县事业单位招聘261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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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和计划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高唐籍或高唐生源,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的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4年 8月14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简章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各职位招聘计划及其他规定:
1、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编制内),招聘计划40名,符合条件的分两类:
第一类为:我县2010年及以前招聘或分配到开发区、镇(街道)的现有人事代理人员,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要求。
第二类为:山东省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到我县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山东省2010年及以前统一招募和选聘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人员;2008年12月之后入伍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要求。
2、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13名,其他规定为:报考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要求,详见《报考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目录》(附件1)。
3、社区普通管理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120名。
4、卫生技术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28名,其他规定为:报考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要求。
5、教师岗位(人事代理),招聘计划60名,其他规定为: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职位的不限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类别,报考县职教中心教师职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报考学前教育职位的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学科相符。报考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要求。
录用计划及有关条件详见《高唐县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4日9:00—18日17:00(其中,符合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内职位的人员须于8月14日9:00—15日17:00填报“信息采集”项,8月16日9:00—17:00再根据公布的岗位要求报考相应职位,不填报“信息采集”项的,将无法报考)。
查询时间:2012年8月15日9:00—18日17:00。
1、报考有关规定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分别录取。
(2)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原单位同意,单位不同意的不能报考。
(3)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相应调整录用计划。
(4)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先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否则不予录用。
(6)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报名办法
报名网站: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gaotang.cn/)。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考生选好职位后应及时报名,以防在报名后期因报名、查询量过大出现网络拥堵,失去报名机会。
3、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通过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信息不齐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编内职位的为8月16日9:00—18日 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5日9:00—1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高唐县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24日—2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孤儿和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 8月17日前到县政府一楼人事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孤儿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100分);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综合写作(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报考社区普通管理,镇(街道)卫生技术和教师(除县直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加8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报名结束前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政府人事部门进行确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到我县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报名结束前进行确认,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分,加分办法按照《高唐县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待安置暂行办法》(高政办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须于报名结束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2969295)审核确认加分项目及分值。
对山东省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到我县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山东省2010年及以前统一招募和选聘的高唐籍或高唐生源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及2008年12月之后入伍的高唐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设专项职位,其他考生不得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分别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分。此类人员报考专项职位之外的其他职位不加分(教育、医学专业人员分别报考教师和卫生技术岗位除外),已享受加分政策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按照笔试总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办法在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须提前查找本人档案存放地,以便及时提供。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按照资格审查时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教师职位按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其他职位按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的第一类考生,在笔试前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在报名结束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40%、考核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的第二类考生、报考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社区普通管理岗位的考生按照折算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照折算后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折算后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
报考教师岗位的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审
政审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根据招聘简章及各岗位要求进行政审。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报考职位的要求,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为稳定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录用到教学和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至少三年的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到县直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县人事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确定的岗位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十、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高唐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十一、本简章由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县人事部门咨询电话:2962001、2962005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3953266
附:
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目录.doc
2、高唐县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高唐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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