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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浙江事业单位:长塘镇社保工作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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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虞劳社[2009]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精神,经长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计划招聘镇社保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一级证书以上,能熟练操作Word、Excel文档系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户籍和年龄要求。要求具有上虞市常住户籍,且户籍于2011年7月31日前在上虞落户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有志从事社保工作,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长塘镇政府213室。联系人:郑苗苗;联系电话:82599785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表(请在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关电脑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考试。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以有工作经历者优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合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以有工作经历及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招聘指标,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如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招聘指标,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标准按照虞人社[2011]26号文件精神执行。
长塘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4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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