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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广东事业单位: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建指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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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珠金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经区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5名。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2011〕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招聘金湾区委组织部党建指导员5名,定为辅助类四级或五级合同制职员。招聘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具有珠海市户籍的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热爱从事党务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的(须所在党委出具证明),可优先考虑;
5、具有珠海市户籍,身体健康;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曾受辞退或开除的;
(4)录用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金湾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地址:金湾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5号楼211)。
4、报名材料: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领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参加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
如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名额。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考察。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党务知识、行政能力、写作水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评分,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成绩通过金湾区人民政府网(www.jinwan.gov.cn)公布。
3、考察(满分为100分)
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结合招考的条件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考察成绩是根据考察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办法进行计分。
4、计算综合总成绩
经笔试、面试、考察后,计算考生的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总成绩=考试成绩(占80%)+考察成绩(占2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于完成考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有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对象。确定结果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www.jinwan.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造成的缺额,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随即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区合同制职员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被聘用人员的档案及人事关系可挂钩由区人力资源中心管理。
4、如拟聘任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5、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八、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党建指导员享受辅助四级或五级合同制职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2011〕31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金湾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金湾区纪委监督电话:7263833。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及签定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况;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五)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晓婷、于国潞
联系电话:0756-7263288,0756-7263996
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中共金湾区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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