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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广东事业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8月招考专业技术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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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坝光新兴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原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筹建办公室)为补充工作人员,拟于近期公开招考4名专业技术雇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雇员4名,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已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具体要求见招考计划表),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27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楼C3107室,电话:82107072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除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劳动合同原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样式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可于面试之日5个工作日后登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www.szpb.gov.cn)查询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政审
(一)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审定后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同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  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雇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40周岁指197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11〕177号)。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考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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